设为首页丨加入收藏丨网络地图  
网站首页 | 公司简介 | 产品展示 | 亚硝酸钠系列 | 聚丙烯酰胺絮凝剂系列 | 行业资讯 | 销售网络 | 联系我们
 
  产品导航
  亚硝酸钠
  浮选剂
  聚丙烯酰胺絮凝剂
  纯碱
  丙烯腈
  异丙苯
  客服电话
电 话:0432-62773378
传 真:0432-63953399
  联系我们
地 址:吉林市吉化经贸大楼C座
电 话:0432-62773378
传 真:0432-63953399
联系人:陈先生
电 话:13904426466
网 站:www.jlsyhhg.com
 
 
 
详细内容  

我们在使用亚硝酸钠时必须要注意这些事项

时间:2018/9/18 14:09:19  浏览:1379
 

    众所周知,亚硝酸钠属于工业盐,虽然看起来外表和氯化钠相似,但是有毒,不能使用,亚硝酸钠具有强度性,食用0.2到0.5可就可能出现重度症状,超过3克将会造成死亡。那么我们在使用时都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?下面就跟亚硝酸钠厂家一起去看看吧。
    亚硝酸钠的中毒特征表现为紫绀,初期会产生头晕乏力、胸闷气短等症状,伴随恶心与呕吐情况,中度会全身抽搐,昏迷,严重的时候还会危及生命。
    如果误服亚硝酸钠出现高铁血红蛋白的紫绀,可以使用亚甲基蓝使髙铁血红蛋白还原。误食亚硝酸钠中毒的原因是人体中血红蛋白所含的铁是亚铁,能够与氧结合随着血液循环,将氧输送到身体各部。
    误食亚硝酸钠后,在血液中发生了化学反应,使血红蛋白转变成三价铁的血红蛋白。三价铁的血红蛋白不能携带氧,因此造成人体缺氧中毒。
    现国标规定,亚硝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时,必须要按GB2760规定量添加,肉食中大使用量0.15g/kg,肉食中亚硝酸钠残留量在罐头中不得超过0.05g/kg;肉制品不得超过0.03g/㎏。

 
 
     
本站关键词:亚硝酸钠,吉林碳酸钠,吉林氢氧化钠,吉林乙二醇
版权所有 吉林市岳海化工有限公司  技术支持:百航科技 
地址:吉林市吉化经贸大楼C座 电话:0432-62773378  传真:0432-63953399
联系人:陈先生 电话:13904426466 网站:www.jlsyhhg.com 吉ICP备14003866号